【本報訊】據財華社29日消息:財政部發布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對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採購國產設備可全額退還國產設備增值稅的政策。財政部表示,此次調整是為了配合全國增值稅轉型改革,規範稅制。
財政部表示,從2009年開始企業資本設備支出將獲得稅收減免,這可能將為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內企業節省開支1,200億元人民幣。不過,財政部表示,在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過渡期內,外商投資企業購進的已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國產設備的增值稅額,不得再作為進項稅額度扣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