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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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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男「比武爭妻」 踢爆情敵脾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30]

 女市民張某因為長相俊俏,一直有不少人追求,而張女並不明確自己的態度,跟追求者們都保持著比較曖昧的關係,並開玩笑地表示,誰厲害,能保護自己,自己就跟誰在一起。為了爭奪與張女交往的機會,8名男子想出了「比武爭妻」的方式。

 5月28日晚上10點多,外地來青島工作的胡某與對手王某約在青島市重慶中路某公司附近開始比武,而為了比賽的公正,兩人還拉來了朋友證明。讓胡某沒想到的是,自己剛剛做好迎戰的準備,就被王某一腳踢到肚子上。「我當時就覺得肚子疼得要命,一下子就倒下站不起來了。」事後胡某回憶。王某由於害怕迅速離開了現場,而胡某被朋友們送到了醫院。經過檢查,胡某脾臟破裂,醫院為其進行了脾臟摘除手術。得知此事的王某在準備逃跑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我確實沒想到會把他打得這麼嚴重,那時候滿腦子都在想怎樣才能贏他。」王某被抓獲後告訴記者,8名男子向張女提出要用比武的方式來爭奪與她的交往權時,張女並沒有表示反對。8個人就採用抽籤的方式,胡某和王某被抽到了一組。「要是知道要遭這樣的罪,我肯定不那麼爭強好勝跟人家爭女朋友。」被打的胡某告訴記者,事情發生之後,他趕緊和張女聯繫,沒想到張女早已經換掉了手機號。至於張女的下落,誰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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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某的家人將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30萬元。在庭審中,王某表示,自己確實將胡某打傷,但是比武之前雙方有口頭協議,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自己不需要對胡某賠償。法院在審理後認為,王某將他人打成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該予以嚴懲。而關於王某所說的不承擔責任的協議,法院並沒有採納。依此法院作出判決,王某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同時賠償胡某各項損失18.5萬元。  ■大眾網、《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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