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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德麗主營娛樂事業。圖為其旗下投資逾百億元的澳門酒店及娛樂場項目「星麗門」模型。
新聞背後 【本報訊】(記者 林德芬)港交所就上市公司董事禁止買賣所屬公司股份的限期的新修訂,之所以在新例臨實施之前才引起上市公司的擔心,業內指出,相信是與近日豐德麗(0571)股權保衛戰有關。
股價低殘引基金狙擊
主營娛樂事業的豐德麗,因股價較每股現金值大幅折讓,其坐擁18.8億元現金,以及持有澳門星麗門等項目,每股現金值估計達1.5元,但股價在11月初後一直在0.4元樓下徘徊,於12月中惹來對沖基金Passport Capital垂青,不斷增持豐德麗股份,持股量增至28.31%,威脅大股東麗新發展(0488)36%的控股地位。豐德麗意圖通過配股攤薄對沖基金的持股,但對沖基金又向高院取得禁制令,阻止公司配股,法院並已定於明年1月6日進行聆訊,以決定是否取消對該公司的配股禁令。
若以新例實行後,在豐德麗12月底年結後至業績公佈前,大股東及關連人士如董事等,便處於被動,難以對抗對沖基金的敵意收購。加上豐德麗與麗新發展是互控大股東,如果其中一間公司失去大股東地位,即整個集團都會被人吞併。不過,以事論事,在豐德麗的例子中,對小股東而言,對沖基金的狙擊卻有助「價值發現」,令股價可以反映公司的真正價值。豐德麗昨收1.16元,升10.476%;一個月計,升逾4倍,但仍低於1.5元的現金值。
淨現金公司易成「獵物」
事實上,在金融海嘯影響下,不少上市公司股價大幅下跌,有些已跌至低殘水平,變成淨現金公司,即上市公司的資產值遠高於市值,這些公司很容易成為一些基金或人士的「獵物」,他們瞄準時機,趁公司股價低殘之時發起狙擊,以低價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然後將公司「拆骨」或私有化,賺取最大利潤。如果大股東不欲控制權易手,則可用回購增持股份,或定向增發股份以攤薄對手股權等形式,去捍衛控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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