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雲南實習記者李艷娟昆明30日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9日對「雲銅窩案」作出一審判決,雲銅集團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鄒韶祿因先後18次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900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雲銅集團原副總、雲銅股份原副董事長余衛平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近1億元,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