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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官員公款出境涉腐問題由來已久,許多公款出國考察已演變成公費出國旅遊,甚至已變成心照不宣的官場潛規則。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出國考察已經成為一種「幹部待遇」。
依級別定出訪次數
據內地媒體報道,內地的處級以上幹部一般均會在退休前安排一次「出國(境)培訓、研討或考察」,而在職局、委領導一年一般會出訪一次,處級幹部二年一次,處以下幹部三年一次。科級以下幹部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安排出國執行公務。不過,在一些發達地區,科級幹部一般一年也能出國「考察」一次。這樣的規定,致使領導幹部有事沒事總往國外跑,而不是根據工作需要才去辦公務。
如此依據級別限定黨政領導幹部出訪次數,一直以來被認為是內地公務出訪管理的有效機制。但在執行中,由於這樣的指標和量化,都是以職務大小來決定的,實際操作就成為上行下效官員的一種福利或待遇。亦正因此,相應級別的幹部「完成出國指標」就成為歲末年初一些地方政府外事部門的「服務日程」,有時甚至不得不為了「完成指標」而巧立名目。
內地媒體援引一位公務員的話透露,一個地級市每年組織的各類公款出國(境)活動上百批次,名目五花八門,「指標內」可以出訪的名義有考察、學習、培訓,指標不夠,也可以招商引資、商務考察、對口交流等名義組團出去。相關部門人士向內地媒體表示,按幹部級別對公款出國考察進行指標管理,容易忽視實際需求,導致出國審批程序過於簡易、考察過程缺乏監督和約束,容易使一些官員無所顧忌地拿公款頻繁出國旅遊。
審批程序欠缺嚴謹
據內地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指出,一般來說,出國考察的申請到外事部門審批時,就已清楚該申請是真的出國考察,還是變相的出國旅遊。不過,外事審批部門官員現在多是「隻眼開隻眼閉」,因為他們也是這般出國的,彼此都是心照不宣。故此,若不能打破這利益關係鏈,公費出國遊就難以禁絕。
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張鳴教授向內地媒體指出,目前官員出國考察在不少地和部門已變異成一種官員的福利或待遇,最終成為官員走向腐化歧途的一種誘導劑。導致該出國的出不去,因級別不到,而不該出去的想方設法去享受待遇,因為級別上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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