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52歲的深圳女子高日月2000年在深圳市人民醫院被診斷為乳癌後,拿著病理切片到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院複查,醫院為其做了左乳切除手術。2007年高女士先後兩次從深圳人民醫院取得病理臘塊,並拿到化鑑定所進行化驗。結果發現,診病病理臘塊都不是她的,高女士斷定自己被誤診,遂將兩家醫院告上法庭,索償22.39萬元。此事經內地媒體報道後引起強烈反響。深圳市人民醫院稱,本來近期預約的門診手術全部被退掉。
對此,深圳人民醫院醫務科孫科長稱,報道已對市人民醫院的聲譽造成巨大影響。報道第一天,他就接到近百個患者的諮詢投訴電話,各科室負責人向他反映,病人數量有一定下降,特別是門診手術數量銳減,估計被退掉的預約手術有數十宗。
院方懷疑有人作假
孫科長亦指責高女士通過不合法手段得到了病理蠟塊,醫院不予認可;同時認為有人在蠟塊上動了手腳,導致每次的鑑定結果都不一樣。
高女士則回應指,她前兩次送到廣東太太法醫物證司法鑒定所做DNA鑒定的病理蠟塊都來自深圳市人民醫院病理室,院方還收取了費用、提供了發票。她認為,鑑定結果不一樣,更證明了醫院的管理極其混亂。她表示,深圳市人民醫院不能僅僅賠償點錢了事,而要認真負責調查,還其他受害患者一個公道。
廣東太太法醫物證司法鑒定所經理張保華透露,高女士多次鑑定的蠟塊切片都來自深圳市人民醫院的病理研究室,她不可能掉包。
據悉,2008年5月14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委託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法醫學鑑定中心,對深圳市人民醫院保存的編號為99271的病理臘塊進行鑑定,結果顯示,高女士血液的DNA-STR基因座與臘塊組織的DNA-STR基因座是不同的,且不能用癌組織突變解釋。目前,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