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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毒之王」陳炳錫在廣州執行死刑。
【本報訊】9日上午,兩年內製造、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達12.36噸之多,被稱作「冰毒之王」的陳炳錫在廣州被執行死刑。
1998年5月起,陳炳錫從小舅子陳某的手袋廠內開始製造冰毒,到後來因生產廢水毒死了附近魚塘裡的魚怕出事而搬到寧夏銀川市。陳炳錫下了「重本」,先後出資達1,100多萬元,在短短不到1年半的時間裡,先後生產冰毒達12.36噸。 1999年11月4日,陳炳錫同夥羅建光、莊順盛在廣州被公安人員抓獲。
產冰毒逾12噸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6年12月14日一審判處陳炳錫死刑,陳炳錫等人不服上訴。廣東高院於2008年11月7日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9日9時許,經法院同意,陳炳錫在押往刑場前被安排與家屬會面。會見時,陳炳錫告誡三個子女:「在外面不要亂來,掙錢不可強求,千萬不要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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