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9日電】內地券商內幕交易第一案—廣發證券「董正青案」經過兩次庭審後,於今日在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進行宣判。廣發證券原總裁董正青,洩露交易信息罪名成立,判處4年有期徒刑。其弟弟董德偉、趙書亞內幕交易罪名成立,分別判處4年及1年9個月有期徒刑。董三人當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