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9歲女中醫徐碧芳,07年10月因使用藥物,替當時18歲姓歐陽少女墮胎,致少女下體流血不止送院接受手術。陪審團昨於高等法院以大比數裁定女中醫兩項施用藥物意圖促致流產罪成立,法官指她罔顧女事主危險開出非法藥物,使她失血4成險些命喪,判囚3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