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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迷債事件,金管局和證監會各自向財政司司長提交檢討報告,未談自身責任,倒是角力監管新模式,各自爭取擴權。本來,立法會引用特權條例展開調查聆訊,由於調查可能涉及法律責任,監管機構築起盾牌應戰並不奇怪,但兩大監管機構的報告互相角力,未免令市民失望。我們認為,追究責任,不應與檢討和完善監管制度混為一談,監管機構更不應忌諱釐清監管角色和堵塞制度漏洞問題,因為這關係到本港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和市民切身利益。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昨日表示,雷曼事件的主因並非現行監管模式,而是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嘯,故認為監管架構毋須動「大手術」。此說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卻不能否認正正因為金融海嘯衝擊強度前所未見,才暴露了各個金融市場監管制度的不少漏洞,而各國各地政府亦都藉此深切檢討、細加完善監管制度。同樣,金融海嘯也暴露了本港監管制度的許多不足,不少輿論指雷曼迷債事件罪魁禍首為「一業兩管」的監管模式,該模式縱容「金管不管、證監不監」。雖然,「一業兩管」監管模式是否須「大手術」,可以繼續討論和研究,但金管局和證監會分工重疊,職責混淆不清的現象,是客觀存在的。金管局和證監會釐清各自監管的角色,堵塞制度漏洞,應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任總指出,不應盲目搬用海外模式,因外地監管架構在金融海嘯中的表現,並不較香港優勝。就整體表現而言,香港監管架構的確表現不錯,但籠統性的比較意義並不大。雷曼迷債是高風險的金融衍生產品,歐美只賣給投資銀行等專業投資者,一般不向散戶出售,但香港銀行為何大力向散戶推銷?為何雷曼迷債苦主多是中老年人,一生積蓄化為烏有?這種現象不是值得人們反思嗎?本港監管機構在這一點上,就不能自詡比歐美優勝。
雷曼迷債事件暴露了本港監管制度的不足,監管機構應抓住這一契機,釐清監管角色,堵塞制度漏洞。若諱疾忌醫,下一輪金融危機來臨,不排除本港又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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