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過多年醞釀,內地創業板有望推出。內地21世紀經濟報道指,近期已上報至國務院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顯示,該辦法施行的時間初定在2009年5月1日。
報道引述接近監管層人士分析,如果一切順利,國務院會在本月批准創業板的IPO辦法,全國兩會前正式公佈,到5月份創業板應該可以正式推出。這距離2000年深圳證券交易所籌備創業板工作將近10年。
對上市標準未作修改
去年12月13日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明確要求在資本市場建設方面適時推出創業板。與徵求意見稿比較,《管理暫行辦法》為強化風險控制,增加創業板合格投資者准入制度的原則性規定;同樣是鑒於企業的高風險,強化了退市規定。而在徵求意見階段廣為討論的企業上市標準,則未作修改。
《管理暫行辦法》「總則」中還增加一條,「創業板市場應當建立與投資者風險承擔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准入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投資風險」。為防控風險,對創業板投資者的准入「門檻」也會有其他具體要求,比如交易所將頒布的交易細則中,可能會規定交易規模的限制。
《管理暫行辦法》中還進一步明確證監會和交易所各自應負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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