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新規定下,專家表示國際油價低於80美元時,將有利中石油及中石化的盈利。
【本報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均價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並規定不同原油價格區間下對煉油利潤的限制。
文件指出,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於80美元/桶時,將按正常加工利潤率計算成品油價格;國際油價高於80美元/桶時,開始扣減加工利潤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潤計算成品油價格;原油高於130美元/桶時,汽、柴油價格原則上不提或少提。另外,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的汽、柴油最高供應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扣減400元確定,並保持批零價差每噸不小於400元。辦法將自5月7日起試行。
專家稱模糊部分關鍵
路透社引述國家信息中心研究能源的經濟師牛犁認為,上述定價辦法給予內地成品油價格變化的大致方向,同時明確保證煉油企業的利潤,但在一些關鍵部分仍採取模糊化處理方式,如辦法對移動平均價格如何計算、調價基數如何選擇仍未明確。他指可能這是為管理層下一步價格調整預留空間,以及擔心市場會出現投機囤油等。
東方證券石油與化工分析師王晶表示,該辦法說明,在國際原油價格低於80美元時將有利於中石油(0857)及中石化(0386)兩大石油公司的盈利;而當原油價格處於80-130美元之間時,兩大石油公司則應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