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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違建的「城中村」。資料圖片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31日電】深圳近日通過《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定》,其中規定違法建築除未申報的外,符合條件辦理初始登記的,將獲發房產證,這意味�茞`圳大量的自建房將可以和商品房一樣進行合法買賣。
料將衝擊商品房
業內人士估計,一旦小產權房獲發房產證,將對價格居高不下的商品房形成災難性衝擊。2007年深圳市國土局所做的住宅調查顯示,深圳有「城中村」農民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超過35萬棟,總建築面積約1.2億平方米,佔全市住房總量的49%。深圳知名地產研究員竹之友稱,事實上不僅這個數目,保守估計集資的小產權房數量在50萬套以上,如果所有都「轉正」,這將對商品房形成災難性衝擊。
具體哪些小產權房可以獲發房產證?深圳市查違辦副主任龔明克表示,目前只是人大開會通過,正開始普查,還沒有制定「轉正」細節。廣東鼎為律師事務所房產律師張茂榮則表示出擔憂,「該《決定》會對違建者起到心理暗示的作用,就是違建有合法化的可能,並不必然會被強制拆除」,這樣會讓違建者產生更多的僥倖心理,進而堅定他們的違建決心。
「小產權房」又稱「鄉產權房」,是指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開發商打�虓s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興建的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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