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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公路南邊圍迴旋處旅巴失事翻側,釀19人死亡40多人傷,肇事司機昨承認危駕致他人死亡候懲。圖為當日消防員在現場搶救。 資料圖片
【本報訊】西貢南邊圍「長命斜」去年勞動節發生旅遊巴嚴重車禍,釀成19死43傷。肇事旅遊巴司機昨日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最快於本月19日判刑。控方指被告並無用低波落斜路,而且超速,不是稱職司機,又指運輸署驗車後,發現旅遊巴無任何機件故障,但被告就辯稱旅遊巴煞車系統失靈。亦有旅遊巴上乘客指,當時旅遊巴有燒焦味,曾叫被告減速,但沒有理會。
33歲被告孔令國,被控於去年5月1日在西貢危險駕駛一輛旅遊車令19人死亡。案件押後至下周五提堂,解決控辯雙方的爭議,暫委法官郭啟安下令索閱被告背景和精神科報告後始判刑,被告繼續還柙看管。
曾3犯交通條例 有滿分停牌紀錄
控方透露,被告沒有案底,有3項違反交通條例的定罪紀錄,包括2項不小心駕駛及一項因扣滿分被停牌的紀錄。被告1998年獲取公共巴士(包括旅遊巴)駕駛執照,開始從事旅遊巴司機、輕型貨車司機的工作。被告同時亦有其他類型車輛的駕駛執照,包括私家車、重型貨車、私家巴士等。他於2004年加入肇事旅遊巴所屬的伍氏兄弟旅運公司任司機。
若按舊罰則量刑 最多判監5年
辯方指,被告2007年5月開始負責駕駛肇事旅遊巴,行經肇事路段多於5次而少於10次。另外,案發時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控罪尚未修例,當時的最高刑罰為判監5年和吊銷駕駛執照2年,並非新例下最高判監10年。遂法官就本案量刑時,必須依照舊有判罰準則。
乘客呼「停車」 司機無理會
案情指,案發日早上,被告駕駛一輛單層旅遊車,於慈雲山鳳德道接載神慈秀明會的61名信眾,前往西貢竹洋路參加每月一次的宗教聚會,車上大部分為長者。有乘客意外後指出,旅遊巴行經慈雲山一帶時已感到車速頗快,亦曾衝紅燈。當駛至西貢清水灣道時,多名乘客感到車速高達每小時70至100公里,被告不時切線,其後駛入西貢公路時,旅遊車不時發出長「咇」聲,儀錶板上亮了低風壓警示燈,車身亦傳出燒焦的氣味,落斜時車身左搖右擺,以「之」字型行駛。
當時多名乘客要求被告「開慢些」甚至高呼「停車啦!」不過被告未有理會。當旅遊車駛至新西貢公路,在鄭植之中學急彎左轉向南邊圍迴旋處時,車身向左傾斜滑行,繼而撞向燈柱及混凝土柱,最後翻側及撞向隔音屏。被告意外後自行爬出車外,僅受輕傷,對到場警員表示意外時發現煞車掣沒有反應,他大叫「死喇、死喇」,未幾車身失控撞毀。
迴旋處撞隔音屏 釀19死43傷
控方表示,意外發生時車輛機件正常,天氣和好,估計旅遊巴進入意外迴旋處時車速最少每小時67公里,遠高於該路段車速上限每小時50公里。控方指,意外是由於旅遊巴在肇事路段落斜時,被告沒有改用低波行車,加上他早段過度使用煞車腳掣控制車速,令旅遊巴落斜時煞車力不足,釀成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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