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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昨日公布居住證轉戶籍細則。新華社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凌馨17日電】熱炒數月的「上海戶籍新政」今起實施。記者發現,其中很多規定都傚仿了本港現行的「專才引進」制度,譬如持居住證滿7年可入籍等。而最引人關注的當屬類似「投資移民」的規定。
傚仿本港「專才引進」
此次出台的戶籍新政細則特別指出:在滬投資者,最近連續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或連續3年平均每年聘用當地員工100人以上的,可以申辦常住戶籍。換言之,納稅或解決當地就業達一定水平的投資者,也可以申請「投資移民」。
對於普通民眾而言,要想擁有上海戶籍,除了常住滿7年外,還需要擁有中級以上職稱(內地的職業資格等級,分為初、中、副高、高級4檔)。因外資、民營企業都未參加相關的評選,所以此舉一度被認為有庇護國企和事業單位的嫌疑。
對此,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毛大立今天回應稱:可以通過薪酬或納稅,替代對職稱評定的要求,即「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基數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可以不受限制。
據悉,從2002年開始辦理人才類居住證至今,上海持證滿7年、有資格申請入籍的人數大約在3,0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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