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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四川省眉山一日之內連續下發規範幹部行為的5個紅頭文件,其中包括禁止官員8小時外與異性不正常交往。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眉山市委2日出台了《關於加強幹部組織紀律性的若干規定》;同日,市委、市政府頒布了《關於印發黨風廉政建設四項制度的通知》,包括《中共眉山市委常委黨風廉政學習教育制度》、《眉山市領導幹部八小時外行為規範》、《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管理辦法》、《眉山市重點領域、重點崗位監督辦法》。
以身試紀 必受嚴懲
領導幹部在崗時要起帶頭作用,8小時工作外,也要規範其一言一行。眉山市委、市政府規定,領導幹部8小時外,一定堅持清正廉潔,嚴禁陷入非法利益格局,嚴禁利用本人及家庭人員婚喪、生病、遷居、過生等藉機斂財;堅持勤儉節約,嚴禁鋪張浪費,利用職務影響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活動;嚴禁與在行使職權上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和社會人員交往過密,嚴禁與異性交往不正常;堅持健康的生活情趣,防止沉溺於打麻將(牌)、酗酒等不良嗜好而影響工作;嚴禁違反社會公德,正確處理家庭事務,反對放縱親屬子女。
眉山市委有關負責人坦言:一天內,連續下發規範幹部行為的5個紅頭文件,劍指對象為全市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包括開會、公車使用、8小時外行為,以及「一把手」監督等多個方面,「這在眉山建市以來,尚屬首次。」眉山市委書記蔣仁富也表示,如有人以身試紀,必須按制度規定嚴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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