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6歲少女疑因家貧淪為毒品拆家,從同班同學處取得K仔向他人兜售,終被警方揭發並在其寓所內搜出總值2千多元K仔。少女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名,法官指被告不可將年輕當作「免死金牌」,又指被告行為造成重大社會問題,下令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本月24日判刑。
官指年輕非「免死金牌」
被告葉嘉莉(16歲)昨承認於今年3月17日,在沙田寓所販運27點53克「K仔」氯胺酮,總值約2600元。辯方為被告求情時指,被告就讀仁濟醫院董之英紀念中學,父母離異且家境清貧,加上年輕故希望輕判。法官林偉權指校園販毒的罪行性質嚴重,故不能以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等方式處理。
案情透露,警方於案發當日展開反毒品行動,監視被告位於沙田廣源h寓所,趁被告母親回家入內搜查,在散紙包內搜出涉案毒品,稍後被告自行往警署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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