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20日電】內地司法系統中,省級高級法院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最高審判機關。媒體針對30個省級高院現任「一把手」的統計調查顯示,目前內地省級高院院長呈「黨政型」與「司法型」分立態勢,其中黨政型院長主要是指在黨政系統任職,不少院長之前甚至從未在司法機關工作。此外,內地省級高院院長中也出現了少數「專家型」院長,即從高校研究人員轉任高級法院院長。
《成都商報》調查顯示,內地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中,除不久前去世的青海省高院院長劉曉陽外,現任30名高院院長中,有14人以前主要在黨政系統任職,不少院長之前甚至從未在司法機關工作過。報道舉例說,從村支書幹起的河南省高院院長、二級大法官張立勇。「黨政型」院長出任了包括內蒙古、甘肅、廣西、湖北等省市區的高院院長。他們在任高院院長前,很多都有擔任地市委書記、人大主任或廳長等職務的經歷。
14人從低做起 變「司法型」院長
30名高院院長中,有14名「司法型」院長,他們中有些人一直堅持在審判一線,從普通的書記員做起,直至成長為高院院長。報道舉例說,湖南省高院院長、二級大法官康為民就是司法型院長的典型。貴州、海南省高院院長的成長歷程,均與康為民相似。這些「司法型」院長中,有多名法學博士、碩士。如雲南省高院院長許前飛、重慶市高院院長錢鋒、天津市高院院長李少平。
除了「黨政型」院長和「司法型」院長外,還有兩名「專家型」院長,分別是吉林省高院院長張文顯和江蘇省高院院長公丕祥。張是我國著名法理學學者。公則擁有法學博士學位,是博士生導師、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