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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廈未簽約樓房已經進入評估階段,為強制拆除裁決做準備。
福田區舊城改造辦主任郭鵬生介紹,在拆遷的過程中,工作組的所有工作都是在法治框架內推進和解決。「我們始終堅持整個依法依規的原則,這也是我們工作的前提。」 郭鵬生強調,在和村民談判的時候會講情理,是基於法律之上的情理,即使最終未簽約的村民,其合法效益也將得到法律上的充分保障,即使最後通過強制拆除,也可以有司法救濟渠道。
「有分歧很正常,分歧達不成共識也很正常,最終通過強制裁決,這也是法治社會的要求。」 郭鵬生說。
郭鵬生表示,剛開始由於缺乏對內地法律法規的了解,村民們出現了許多誤解,主要有對土地的性質認知的誤解。一些居港同胞認為土地是自己所有,但在中國的土地管理法中,土地的所有只有兩種情況——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深圳城市化以後,尤其是在中心城區,土地都是歸國家所有。此外,一些人認為土地為自己所有可以無限期使用,且想怎麼建就怎麼建,也不清楚房屋使用歸屬和法律意義上產權歸屬的不同。
法律認知的不同使得各方溝通存在很多差異,看待問題的角度也很不一樣。為此,工作組專門成立了一個法律顧問組,請來會講白話、跟村民以前有過接觸的律師,在村民在法律上的問題進行答疑,且讓法律顧問們全程參與跟村民的咨詢交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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