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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通過,將2009至2010年度第三及第四季的差餉寬免額,按月轉歸公屋住宅租戶,涉及的寬免總額約為6億元。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將於本年10月至明年3月,按月從住宅租戶的租金中扣除差餉寬免額,安排也適用於繳交暫准租用證費的中轉房屋持證人;若租期非涵蓋整個月的租約,寬免額會以比例計算。
房屋署稍後將發信通知公屋租戶及繳交暫准租用證費的中轉房屋持證人。至於非住宅樓宇的差餉寬免安排,則由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考慮。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於5月宣布寬免本年度最後兩季差餉,每個應繳差餉物業每季以1,500元為上限。房委會所收而轉歸租戶/持證人的差餉寬免總額,預算約為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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