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波蘭斯基於洛杉磯影星積尼高遜家中,以試鏡為名迷姦一名13歲女童,因此被捕並展開30年流亡生涯。不過案中受害人、現年45歲的蓋利其實早已不願再受纏擾,多年來屢次要求洛杉磯司法部門取消控罪,但當局始終未有理會。
不想舊事破壞目前生活
蓋利當年向法庭作供時稱:「我邊拍照邊喝香檳,但之後感到不妙,我知道他的企圖,知道自己去錯地方。」2003年,她再憶述當時情況:「我說:『不、不要,我不要做這些事。』……我很害怕,不久放棄反抗,心想完事了就能回家。」
蓋利事後移居夏威夷,但由於波蘭斯基潛逃,每當司法部重提案件時,她都會再成為傳媒焦點。她對此表示厭惡,不希望舊事再破壞她的生活,甚至要求洛杉磯檢察官銷案,但當局卻堅持必須待波蘭斯基回國方有結案一日。她說:「這是個殘酷的笑話。」
歐洲及美國對波蘭斯基的看法迥異,歐洲社會要求美國及瑞士盡快將其釋放,但在美國,有專家則認為他早應該主動回國投案,這樣對他而言會較目前的狀況為佳。
芝加哥洛約拉大學法律教授利文森說:「目前事件已演變成國際大事,地區(洛杉磯)司法部門既然已經要求瑞士當局出手,在如此壓力下,可能不會作出輕判,這對波蘭斯基非常不利。」但亦有律師相信,波蘭斯基或可藉今次機會恢復自由身。 ■《每日電訊報》/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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