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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通社12日電】台灣基隆11日發生運鈔車沿路掉了三袋共755萬元新台幣鈔票,被摩托車騎士何炘(見圖)撿到送往派出所的事件;由於拾遺者可向失主求取失物3成的報酬,消息經傳媒報道後,竟有近百通電話打進警局說要報案。
警方表示,這些報案者無非是想分獎金,但報案須以警察機關記錄為憑,光是打電話是不算報案的。一位事發當時跟在運鈔車後面、最早發現運鈔車掉錢的計程車司機呂榮欽,當天晚間聲稱自己才是最早撿到錢的人,也因為只用手機報案,而與200多萬元獎金擦身而過,無緣領取。
鐵騎士首名報案 可獲200萬
當晚呂榮欽出示手機做證,說自己在早上11時02分就已打電話報案;但問題是呂榮欽人在基隆,卻打到台北縣瑞芳的勤務中心,等到終於打對電話,摩托車騎士何炘已經先他一步報案。如今警方已經認定何炘才是最早報案的人,可以獲得226.5萬元的酬金,呂榮欽若是不服,恐怕就要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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