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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海峽西岸新聞中心記者魯欣、林舒婕福州16日電】福建省14日發佈《鼓勵台商投資的產業指導目錄》,對台灣全面開放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六個行業,鼓勵台灣金融業來閩設點,尋求投資參股機會。
其中,福建省首次明確提出鼓勵台灣銀行直接來閩設立法人機構、分支機構和代表處。此間專家認為,該規定表明福建對台金融開放尺度再度放寬,待兩岸金融合作備忘錄(MOU)簽署後,台灣獨資銀行極有可能率先在閩設立。
廈門大學台研院鄧利娟教授分析,在兩岸簽訂MOU後,台灣銀行即能改變繞經第三地方式,直接在福建設立子行、分行。她認為,台金融業入閩門檻降低是為即將簽署的MOU鋪路之舉。考慮到MOU簽署後大陸金融市場開放程度尚難完全統一,不排除福建可爭取到金融特區對台優先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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