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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壇自由人
今期繼續和大家介紹「鍾氏期權式」的特點和實例,筆者首先感謝瑞銀證券亞洲有限公司亞洲區認股證業務主管兼執行董事于正人先生和副董事李俊蔚先生,對「鍾氏期權式」提供的寶貴意見。于先生提出用牛熊證代替期權來進行「馬鞍式」的策略,也可和「鍾氏期權式」作比較;筆者認為,那就關係到在不同環境或市況下,就該用不同投資策略的問題。
筆者首先用「馬鞍式」期權和「鍾氏期權式」作比較,之後再和「馬鞍式」牛熊證策略作比較。
實例:假設港交所(0388)現價100元,買入9個月到期時間值「馬鞍式」期權。(「馬鞍式」的意思即是同時間買入或賣出最近相關產品現價的同一個月份和行使價的認購和認沽期權)
就以上的例子,假設我們買入行使價為100元、9個月到期時間值的港交所認購和認沽期權,其造價各自為10元。換言之,整個「馬鞍式」期權的組合總成本是20元(認購期權10元及認沽期權10元),即是貼價等價原理。
當港交所在9個月的時間內升或跌超過20元,該「馬鞍式」期權組合便取得打和點,亦即是沒有損失(不計溢價因素在內)。
換言之,港交所在9個月的時間內升至120元或跌至80元,該組合便取得打和點。(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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