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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心戰室》 股壇自由人
今期繼續和大家介紹「鍾氏期權式」的特點和實例。按上期所述的例子,港交所(0388)正股現價100元的「馬鞍期權式」組合,需要港交所升或跌20元才可回本。「馬鞍期權式」需要相關的產品有一定足夠的波幅,如到期時正股的現價和當初組合的正股價一樣,整個組合的投資便會因時間值消耗而完全損失(就以上的例子而言,每股損失20元)。「鍾氏期權式」的發明,正好改良「馬鞍期權式」的不足之處。
另外,「馬鞍期權式」通常用最接近正股現價的行使價來進行組合,「鍾氏期權式」則在高正股現價約10%的行使價來進行組合。就先前所述的例子,當我們進行「鍾氏期權式」時,行使價應在110元的價位進行組合。「鍾氏期權式」要求總成本在不高於「馬鞍期權式」總成本(以上例子為20元)的情況下,選擇距離正股現價最高行使價以進行組合。根據筆者經驗,就以上例子,港交所正股現價100元,9個月時間值110元行使價的認購期權造價約5元,而認沽期權造價則約15元(價內和價外的溢價等價原理)。
就以上例子,假如我們選擇更高的行使價,即便超出20元的總成本。例如,若我們選擇120元的行使價進行組合,認沽期權價內已是20元,計及溢價因素即必定超出20元,另還要加上認購期權的成本。(待續) ■freewalkmarket@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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