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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新華社報道:荊州市人民政府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打撈3名大學生英雄遺體全過程。結果顯示,10月24日在打撈3名大學生英雄遺體過程中,現場收取3.6萬元費用的打撈公司業務負責人陳波,因額外向學校索要煙和礦泉水「構成了敲詐勒索」,公安機關已依法將其拘留15天,罰款1,000元。
除陳波外,其他人員在打撈因見義勇為犧牲的大學生遺體過程中一些有違公德的行為屬於道德調整範疇,應受到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嚴厲譴責。在調查過程中,打撈公司法人代表夏兵、業務負責人陳波等人都表示了悔過之意,願意退還打撈費,並向3位英雄的家屬及社會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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