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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駐內蒙古記者賈治國25日電】據悉,內蒙呼和浩特「殺警越獄案」發生後,原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張和平等相關責任人被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975年出生的蘭建國生前擔任呼和浩特第二監獄第二監區副監區長。在案發時,蘭建國與4名罪犯展開了殊死搏鬥,身中56刀犧牲,11月18日被自治區民政廳正式批准追認為革命烈士。10月20日上午,警方在內蒙和林縣境內在抓捕4名越獄的囚犯過程中當場擊斃1名、抓獲3名,此案在國內影響甚大。
10月23日下午,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張和平被免去領導職務,因其在該案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後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調查認為,張和平涉嫌瀆職、玩忽職守罪,決定依法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同時受到停職檢查處分的還有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黨委副書記、政委劉建賓和副監獄長鄧建設、孫玉龍、王維平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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