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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曾蔭權參加兩岸四地律師高峰會。(前排左起)王桂塤、曾蔭權、于寧、何君堯。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 顏菁
擔任高峰論壇主禮嘉賓的曾蔭權在致辭時表示,近年,兩岸四地在社會及經濟上的聯繫愈見密切。香港與三地的貿易總額佔香港整體貿易額的一半以上;人流方面,2009年首9個月訪港的內地旅客超過1200萬人次,而來自台灣的旅客也差不多150萬人次。兩岸四地之間頻繁的經濟和社會互動,相信可以為法律服務界帶來新的機遇,同時推動四地同心攜手,優化服務。
曾蔭權認為,兩岸四地雖然有相同的文化背景和語言,但在法律制度上卻各有特色。兩岸四地包括兩大法系:「普通法」和「民法」,法制上各有自己的特色。由於本身的法律所限,四地在尋求合作時難免會遇到困難,但香港律師們要迎難而上,互相協調,借鏡其他法制的長處,互補優勢。他鼓勵參與峰會的律界菁英,只要秉持專業知識、經驗和智慧,未來一定可以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香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表示,隨�茈�球經濟的重心東移和兩岸四地的經濟發展,各地對於法律服務的質和量,尤其是國際和跨境業務的需求日趨殷切。香港擁有健全的法制,採用國際商界廣泛認同的普通法原則,而且「一國兩制」為香港築起一個靈活的平台,讓港人利用現在的優勢,繼續擴展香港的國際網絡,令法律服務更多元化和全球化,並透過加強與內地的合作,開拓和深化回歸後的機遇。
香港律師會副會長何君堯表示,他從個人的工作中體會到經驗和人才共享對建立互利業務關係至為重要。建設一個大中華法律服務平台既有助業務上的互相委託及提高律師們的靈活性,後者尤其可取,因為靈活性有利個別的區域合作夥伴擴大其視野及接觸面,從而建立世界觀。目前中國正處於內部不斷成長及對外迅速擴展的當下,律師們必須鞏固好四地基礎,以促進和支持不斷在變化中的市場經濟。
嘉賓講者、香港專業聯盟主席梁振英說,四地律師合作有很大的空間,希望大家膽子大一些,步伐快一些。
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香港律師會、澳門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北京市律師協會、上海市律師協會、廣東省律師協會、珠三角九市廣州、深圳、佛山、中山、惠州、東莞、珠海、江門、肇慶的律師協會16位會長共同組成的會長圓桌會議經過多輪討論,就建立兩岸四地法律服務諮詢和合作平台、持續拓展區域法律服務、促進兩岸四地律師的業務合作達成了共識,並共同簽署了《會長共識》。
與會者一致認為在尊重兩岸四地不同的法律制度基礎上,各律師會的共同目標是維護法治,推動和促進兩岸四地律師業務合作和發展,並達成以下共識:
(一)建立及優化兩岸四地律師業務轉介和合作機制,便利律師相互業務合作,配合兩岸四地民間和經貿往來快速增長對法律服務的需求。
(二)有必要建立一個綜合兩岸四地法律服務信息、宣傳和合作平台,持續拓展區域法律服務,促進兩岸四地律師之間的業務合作。此平台的實際模式,由各協會秘書處協商成立。
(三)加強律師會之間在法律專業操守監管、持續專業培訓、年青律師培訓及專業標準等方面的合作,維護律師行業的公信力。
(四)加強大中華地區在仲裁和調解方面的合作。
(五)鼓勵兩岸四地律師參與法律公益事務,肩負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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