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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的公告欄顯示黃松有案的審理通告。 中新社
【據中通社15日電】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受賄、貪污案。廊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應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黃松有的刑事責任。法庭宣佈此案將擇期宣判。受黃松有案牽連,最高法院有4名處級以上法官「涉案」。
廊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05年至08年間,黃松有利用其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職務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有關案件的審判、執行等方面為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卓倫等5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上述人員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390萬餘元。此外,黃松有還於1997年利用擔任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騙取本單位公款人民幣308萬元,其個人分得120萬元。
據北方網報道,受黃松有案牽連,最高法院有4名處級以上法官「涉案」,其中除一名被「雙規」,另外三人在等候組織處理。最早受黃松有「牽連」的是最高法院立案庭審判員李軍。09年9月中旬,北京東城區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軍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法院認定的受賄數額是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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