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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中)及執業藥劑師協會會長鄭綺雯(右)昨召開記者會反對醫管局引入廉價藥物治療黃斑病,是罔顧病人安全。 本報記者羅敬文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嚴敏慧)醫院管理局正研究治療濕性老年黃斑病變的最佳用藥方案。有消息指,當局下月將為黃斑病變病人處方治療大腸癌的藥物Avastin,取代藥費貴約10倍、專治眼疾的藥物Lucentis。執業藥劑師協會表示,Avastin未獲衛生署認可治療眼疾,外國經驗更發現黃斑病變病人服用此藥會出現眼壓高、眼球發炎及心臟血管毛病等副作用,並擔心藥廠的專業責任保險不受保眼疾病人,要求當局慎重考慮。Avastin藥廠亦表示,不建議當局以此藥治療眼疾。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現時國際社會和本港公立醫院醫生會在臨床安全和專業操守的大前提下,處方Avastin這類「適應症外」(off-label use)藥物,並會根據病變性質,與病人溝通後選擇合適用藥方案。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則表示,兩款藥物屬同一類型藥物,只是由不同藥廠製造。
羅氏大藥廠發言人表示,Avastin是用於治療癌症的藥物,不支持當局用於治療眼疾。
如把病人當白老鼠
執業藥劑師協會會長鄭綺雯昨日召開記者會,並透露早前與醫管局會面,得悉當局引入Avastin治療黃斑病變,但此藥未獲本港衛生署、歐盟,以至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認可治療眼疾。她批評,當局的做法罔顧病人安全,有如把病人視作「白老鼠」試新藥。
鄭綺雯透露,Avastin和Lucentis均有抑制血管因子新生的作用,但Avastin專治大腸癌,Lucentis專治黃斑病變。兩款藥物同屬病人自費藥物。據悉,Lucentis每人每劑藥費約為2,000元,較Avastin每人每劑約175元貴逾10倍。鄭綺雯表示,因Avastin是治療癌症藥物,劑量較高,外國亦有黃斑病變病人服此藥後,出現眼壓高及眼球發炎和心臟問題。
藥廠保險不包醫眼
她又表示,Avastin生產商羅氏大藥廠也不支持當局的做法,而且藥廠所購的專業責任保險,不包括服用此藥的黃斑病變病人,若出現任何問題,病人可能不受法律保障。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表示,外國正研究以Avastin治療黃斑病變,但安全性及療效暫時未獲衛生部門認可,當局應在Avastin獲認可治療於眼疾的情況下才引入使用,並須向病人講解風險。
此外,香港西醫工會及執業藥劑師協會昨日起提供藥劑師及醫生的轉介服務,藥劑師可為病人轉介予診所接受治理,轉介期間會提供病人過往用藥記錄,方便醫生處方藥物及診症。鄭綺雯表示,不少市民會前往藥房配藥,當發現病人服用某種藥物出現不適時,轉介予醫生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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