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實習記者張婷婷、通訊員呂興深圳31日電】3月30日,深圳灣海關在旅檢渠道查獲1名旅客,其違規攜帶未向海關申報的港幣159.2萬元。據悉,該案是今年以來該關查獲的第2宗旅客違規攜帶百萬元外幣入境案。
不能攜帶5千美元以上外幣
30日下午,一外籍男子乘坐商務車從深圳灣口岸入境,當海關檢察員詢問車內人士有無物品需要申報時,司機和旅客均表示沒有物品要向海關申報。但是經當場查驗,發現當事人放置於第二排座位前的手提包中共有未向有關部門申報的港幣159.2萬。目前,該案件已移交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根據相關法例規定,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約38,800港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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