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現屆特區政府雖未獲授權處理2012年以後的選舉安排,為回應部分立法會黨派和社會人士期望能盡早啟動有關普選模式的討論,唐英年承諾,特區政府會歸納和總結在是次政改方案公眾諮詢期間收集到的3方面意見,包括未來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時間表;現屆特區政府應否交代普選路線圖及立法會普選時應如何處理功能界別議席,並供2012和2017年產生的特區政府在處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安排時,有所參考。
林瑞麟強調,特區政府現階段的目標是推進2012年民主發展,為2個選舉辦法注入新的民主元素,為2017年及2020年普選鋪路。在2017年之前的適當時間,特區政府所提出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將包括:按《基本法》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照民主程序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並由香港全體合資格選民普選產生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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