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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澳門串謀洗黑錢被告楊振邦。資料圖片
【本報訊】2002年,一名商人在澳門因經營非法跨境外圍馬被判入獄18個月,出獄後與妻等人,被本港警方再以洗黑錢罪名拘捕。該商人與一名證券公司職員,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清洗來自外圍馬業務的2.2億元黑錢罪名,商人獲多名富豪名媛撰函求情,包括新世界主席鄭裕彤、董事總經理鄭家純和慈善名媛趙曾學韞等,案件押後宣判,而控方則申請充公該商人8,400萬元財產。
案中4被告為商人楊振邦(57歲)及其妻謝桂清(52歲),楊的小姨謝美華(51歲)及植金輝(58歲),楊和植承認一項串謀處理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罪名,而楊的妻子和小姨則獲控方不繼續起訴。植於20年前有一項收受外圍罪名,他們被控於1998年6月30日至1999年9月3日,在香港串謀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以謝美華的�琤芼�行戶口,處理2.2億多元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
曾任葡京經理 涉外圍被炒
辯方求情指,楊姓被告曾於葡京的貴賓廳擔任經理,兼為證券公司股東,早年因被控收受外圍而失去工作,與妻育有2子2女的他照顧家庭和樂於助人,更獲慈善名媛趙曾學韞指積極參與慈善活動,植則曾於證券公司任文員,獲2名子女撰信求情。
客戶非富則貴 不涉年輕人
辯方指,被告的外圍馬客戶非富則貴,不涉及建築工人或年輕人,故案件沒有受害人,加上不涉及高利貸,希望法庭給予各被告三分之一的刑期扣減。
案情指,楊和植於2000年1月身處藏有登記賽馬賭博工具的澳門單位內,又以楊的岳母名義掩飾登記一個香港手提電話號碼,供香港居民投注賽馬之用,2人於澳門就收受外圍馬罪名,分別被判入獄18個月和12個月。調查發現,楊的小姨早於1998年6月開設�琤芼�行戶口,於同年6月30日至1999年9月3日,即戶口被取消為止,共有2,200多個交易紀錄,共值4.57億元,逾70%的提取均在香港或澳門賽馬日後的銀行工作天進行,顯示款項與賽馬有關。
警方調查發現楊為外圍馬業務的主腦,他曾把4千多萬的外圍馬業務利潤存入自己擁有股份的證券公司onshine finance戶口內,而植則在他的指示下行事。楊於2003年11月於香港被捕,警方於其家中一保險箱內發現大量珠寶,而其妻的2個�琤芼�行保險箱共藏有現金79萬元,其小姨的保險箱則有現金300多萬元,而楊同意8400多萬元的充公令。
爭拗一罪兩控 遭上訴庭駁回
這宗涉2億多元外圍馬投注案件於2005年已展開起訴,案件纏訟5年之久,至昨日才正式展開答辯,因辯方一直爭拗指,其中3名被告較早前已在澳門受審,故香港不應「一罪兩控」,於2005年開始向法院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及司法覆核,遭駁回後又不斷上訴,案件終於在前年於上訴庭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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