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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深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李銘認為,流動人口總量失控,具體管理缺位,是深圳治安的癥結所在。因此,他建議,對3個月以上無正當職業的人,必須請其回原籍。
據《南方日報》報道,李銘4月29日與深圳市港澳界別的政協委員座談,聽取他們的建議意見。李銘認為,深圳的治安要從根子上解決,就是要解決流動人口總量失控,無業人員長期在深滯留等問題。不解決這個問題,深圳治安永無寧日。
百萬流動人口無固定職業
李銘說,2003年孫志剛事件之後,大城市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取消。2003年,深圳的人口是700萬人,現在是1,400萬,平均每年增加100萬,剛好翻了一倍。「一個城市,人口以每年100萬的基數在增,怎麼管?在香港,如果按照這個數據增加,比深圳還亂。」李銘的話引起了現場港澳委員的熱烈掌聲。
李銘分析,深圳外來流動人口流動性太大,變化太大,公安機關對他們的居住職業很難掌握。據公安部門統計,深圳的上千萬流動人口中,每年離開的有100多萬,新來100多萬。李銘說,在剩下的1,000多萬人中,有30%的人每年換住地。
經過初步估計,深圳至少有100萬無固定職業人員。李銘說,「無業人員不清除出去,深圳沒有太平。我們也在爭取,深圳不是有立法權嗎?如果給我們依據,對3個月以上無正當職業的人,不租房子給他,請他回原籍。(回原籍)至少還有塊地方。否則在深圳怎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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