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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晉江學生家長近日成立「護校隊」,圖為手持棍棒的家長在小學牆外巡邏。 法新社
【本報訊】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中央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12日發出通知指出,近期一些地方接連發生暴力傷害中小學生、幼兒園兒童的惡性案件,反映出當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各級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抓緊制定對各成員單位的考核辦法,推動落實工作責任。對於工作不力,導致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縣(市、區)和鄉鎮(街道),堅決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並進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
部署三措施 建「群防體系」
新華網引述通知要求,各級綜治辦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牽頭組織協調,推動各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把排查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來抓,全方位、多層次、逐地逐校地進行拉網式排查,切實把學校、幼兒園、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及周邊各種不安全、不穩定的隱患和問題排查清楚。要在深入排查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加大整治力度,嚴密防範措施。通知還提出三項具體部署:
一、由各級公安機關牽頭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集中組織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侵害師生、兒童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取締和清理整頓學校及周邊非法經營的各種文化娛樂場所、違規經營的攤點以及出租房屋、違章建築等,加強危爆物品、劇毒化學品和管制刀具管理,嚴防流入校園。
二、由各級綜治部門牽頭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各級綜治部門要發動社會力量開展群防群治,推動警校聯合、警民聯合,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優勢,組織廣大黨員幹部、離退休人員、治安積極分子、平安建設志願者等群防群治隊伍。
三、由各級教育部門牽頭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落實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健全並落實安全教育、內部保衛工作制度,充實經過培訓的專職保安人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實行校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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