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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2日電】廣州警方對1日發生的集會活動作出進一步處理,2日,廣州市公安局通報,在8月1日下午越秀區發生的一宗非法集會事件中,梁某等3人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其餘人員經警方教育後予以釋放。
通報稱,8月1日下午,有少數人在越秀區人民公園和北京路等地非法集會,期間有人藉機起哄滋事,擾亂公共秩序。廣州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依法將不聽勸阻的滋事人員帶離現場審查處理。
經警方審查,參加此次非法集會的大部分人員因為聽信謠言,一時不夠理智而參加,但也有個別有違法前科的人員混雜其中,肆意滋事。目前,警方依法對在現場帶頭滋事、堵塞交通、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梁某(男,19歲,廣州市人,2007年曾因搶劫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郭某(女,42歲,廣州市人,自2003年以來曾因吸毒3次被公安機關送強制戒毒)、譚某(男,25歲,廣州市人)3人行政拘留。其餘人員經警方教育後予以釋放。
警方在通報中表示,維護社會治安,人人有責。警方將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穩定。警方希望廣大市民群眾和網友不要聽信謠言參加非法活動,共同打造和諧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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