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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唐苗苗廣州2日電】廣州市人大今日就即將於今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作情況說明。根據條例,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室內辦事區等十二類場所是禁止吸煙範圍;而室內工作場所,以及經營場所使用面積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75位以上的餐飲場所等四類場所,被列入限制吸煙範圍,要求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條例還規定,煙草製品銷售者(含個體攤檔)應當在5月31日「世界無煙日」停止售煙一天。
禁煙場所 可即時叫停吸煙者
在執法方面,條例賦予公民禁煙維權權利:如公民在本市禁煙場所或區域內,可以要求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或向場所的經營、管理者投訴,要求勸導吸煙者停吸;拒不改正的,處以50元罰款。對不履行控制吸煙職責的經營、管理者,可向廣州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舉報和投訴。
據廣州市人大稱,廣州市約有200萬左右的吸煙者,煙草煙霧不僅危害吸煙者,也嚴重影響被動吸煙者的身體健康,是當今世界最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之一。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力稱,廣州市控煙條例在執法方面確實存在一定難度,條例開始施行後,將有1-2個月的適應期,期間,將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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