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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之隊」將姚明包裝成「偶像」。 資料圖片
從商業的角度而言,劉翔和姚明的成功也與「翔之隊」、「姚之隊」的運作分不開。這兩個團隊首先是兩人經濟上的強力後盾,令他們可以專心訓練比賽,其次是對兩人個人形象進行包裝,將名將包裝成「偶像」。這類似於國外經紀公司對明星個人進行市場開發,而另一種方式是如NBA這樣以聯盟的方式進行「造星」。米高佐敦之所以成為「籃球之神」,少不了精明的NBA總裁史特恩推波助瀾。
江西財經大學副校長、體育產業專家易劍東表示,目前中國的體育經紀人難以發展的一大障礙是,大多數運動員的管理權屬於運動隊所有,難以進行有效的市場開發,劉翔和姚明的情況也是國家隊開了「綠燈」,屬於特例。易劍東說,體育明星的偶像號召力是巨大的,尤其是對青少年,當我們的青少年寧可嚼著薯條上網看英超和NBA時,中國也確實應該多推出一些本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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