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項調查發現,社交網站facebook(fb)成為了「婚姻殺手」,20%離婚案與fb有關,很多已婚人士通過fb與失散多年的舊愛重新聯繫。80%辦理離婚案的律師表示,愈來愈多婚姻伴侶利用偷歡者的fb調情訊息和照片指證對方「偷食」。
美國婚姻律師學會調查發現,在離婚案中,66%律師表示fb是不忠的主要證據來源,僅分別有15%和5%律師稱MySpace和Twitter被用作指證。 ■《每日郵報》/美國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