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南方日報》報道,記者16日從水利部珠江委獲悉,歷時10年,備受關注的《珠江河口綜合治理規劃》日前順利通過國務院審批。
該規劃內容包括河口治導線規劃、洩洪整治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岸線灘塗保護與利用規劃以及採砂控制規劃。珠江委副主任王秋生表示,《珠江河口綜合治理規劃》的出台使珠江河口的發展和管理增加了一個具體的、完善的、可操作性強的法律依據,對於依法行政、科學管水,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52%為保護區保留區
另據介紹,規劃範圍內的灘塗利用規劃(約4萬公頃),根據不同的功能將其分為開發利用區、保留區和保護區三類。開發利用區可用於建設;保留區一般是暫時保留不予開發利用的區域,在未開發前保留其濕地功能;保護區主要包括自然保護區和生態公益林、沿海防護林建設區等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一般不改作其它用途。規劃保留區和保護區共佔灘塗總面積的52%,使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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