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重慶晚報》報道,重慶南岸區法院在元旦前夕判決一起行賄案。前綦江齒輪廠廠長、綦江齒輪傳動有限公司總經理來匡建曾多次借出國考察機會收受供應商以「零花錢」為名義的賄款,被判刑12年。
據法院查明,綦江齒輪廠的供應商重慶金兌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金兌公司)總經理兼法人周某,從2005年至2009年期間,周某以公司名義先後9次給來匡建送現金、美元、房產、電腦等錢財,涉案總金額達109萬餘元。
周某還有兩次坐飛機到國外給來匡建送美元的經歷。據來匡建的證言稱,有一次他到美國拉斯維加斯參加一個齒輪方面的展覽,周某知道後,主動提出陪同前往。到了拉斯維加斯後,周和他住在一起,並給了他2,000美元作為零花錢。還有一次,來匡建因公出國到奧地利,周得知後找上門,主動說:「我還沒去過奧地利,乾脆我陪你一起去」。到了奧地利後,他們仍住在一起,周又送了他2,000美元。法院最終對周某判刑1年緩刑1年。來匡建判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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