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指點江山:是堅持「行政主導」還是要搞「法官治港」?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4-26]     我要評論

劉夢熊 全國政協委員 百家戰略智庫主席

 公民黨「暗盤操作」司法覆核,狙擊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的環評報告,致令大橋工程遽生變數。一方面,不僅導致工程延誤、成本大增,而且蘊含了「隱性港獨」挑戰「十二五」規劃,阻礙本港與珠三角融合的進度;另一方面,由司法機構替行政部門判斷環保準則根本就是「撈過界」,這涉及要不要堅持基本法的「行政主導」原則,究竟「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是否異化為「司法獨大、法官治港」的政治問題!事關「香港向何處去」的大是大非,整個香港社會都要嚴肅思考!

「隱性港獨」挑戰「十二五」規劃

 港珠澳大橋由提出、論證到設計、動工,歷經十幾年,期間因雙Y、單Y等方案的考量爭論,也蹉跎了好幾年,最後要由中央支持、表態、拍板,並且由中央負責大橋部分的建造費用。今次公民黨「暗盤操作」狙擊港珠澳大橋工程,後果嚴重,有專家估計,若需重做環評,涉及工程漲價至少30%至40%,使本港涉及分攤的大橋主體工程費上漲91.1億港元,事件令社會整體付出沉重的代價。

 事件更嚴重的性質,是蘊含了「隱性港獨」挑戰「十二五」規劃,阻礙本港與珠三角融合的進度。港珠澳大橋是列入「十二五」規劃粵港澳合作七個重大項目的首位項目。港珠澳大橋作為港澳回歸後,在「一國兩制」下涉及三地的歷史性、標誌性的工程,舉世矚目,其意義早已超越交通範圍,甚至也超越了經濟層面。溫家寶總理就多次表示,要加快港珠澳大橋的建設。

 司法覆核狙擊港珠澳大橋工程,暴露了香港經濟上的「隱性港獨」,這有歷史淵源。在港英時代,為了殖民統治的需要,港英政府利用香港和內地之間的邊界,長期實行排拒、隔離和疏遠內地的政策。回歸後,港英此種政策演化為經濟上的「隱性港獨」。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曾提出「小心邊界模糊論」,攻擊香港與廣東省聯手合作的基建計劃,便是「隱性港獨」的表現。公民黨繼承了「隱性港獨」衣缽,「逢融合必反」,其中最突出的是阻撓高鐵工程、製造「香港被規劃」歪論,以及今次「操縱暗盤」狙擊港珠澳大橋工程。

「法官治港」猶如「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

 今次法庭的判決,由司法機構替行政部門判斷環保準則,根本就是「撈過界」。司法機構並非「通天曉」,憑甚麼越過現行法例去訂「新規矩」?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的環保評估及工程審批,百分之百是行政權限。環保署為港珠澳大橋工程所做的環評報告,依足現有環評法例、技術備忘錄和研究概要去分析,跟足既有程式,結論是所有項目都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法庭判決的是法官自己演繹出來的,是現有環評法例、技術備忘錄和研究概要都沒有具體提到的。由司法機構替行政部門判斷環保準則根本就是越俎代庖,是將行政主導異化為「司法獨大、法官治港」。

 行政主導是百年香港成功基石之一,亦是基本法設計的重要原則,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向中央負責和對香港負責,也只有落實行政主導才能履行職責。香港一向的司法傳統,法庭對本身權力相當抑制,亦盡量避免介入政治及政府的行政當中,這種對司法權力的戒心是優良的傳統,也是香港司法獨立的重要元素。但是,回歸後某些法官處處顯出「司法獨大、法官治港」的心態,挑戰憲法和基本法的憲制原則,不顧最基本的常識,忽視看得見的公義,作出令市民和社會不得不承擔嚴重後果的判決。古云:「過猶不及」,司法獨立蛻變為「司法至上、法官治港」的惡果,是擾亂憲制秩序和法治環境,令社會整體利益受損。事實說明,把香港的命運託付給法官,令行政主導變為「司法獨大、法官治港」,猶如「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可能將香港帶往極其險惡的境地。

英國精心部署「主權換治權」留下惡果

 「司法獨大、法官治港」,是英國殖民統治者精心部署的「主權換治權」留下的「定時炸彈」。有人形容,英國人「主權換治權」的主張,按香港的一些企業家的通俗說法,便是例如一家公司,由中國人當董事長,英國人當總經理。也就是說,中國當個形式上的頭,英國人仍然掌握實權。更精確地形容,是由中國人當權力被架空的行政長官,由外國人或作為外國代理人的華人掌握實權,由於港英在司法系統的勢力和影響盤根錯節,最有條件形成「法官治港、大狀治港」局面。

 2008年7月7日國家副主席習近平會見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政要時,要求整個管治團隊「通情達理,團結高效」,「要精誠合作,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珍惜香港來之不易的繁榮穩定」。習近平副主席之言意高而旨深,切中香港時弊,值得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政要深思。 

 對習近平副主席的話,香港一些大狀聲稱不符合香港「三權分立」云云,這完全是欺世惑眾之言。當初,在制定基本法的時候,「一國兩制」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就一錘定音指出,「香港的制度不能全盤西化」,「現在如果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因此,在設計香港回歸後的政治體制,就排除了三權分立,而肯定了行政主導原則。

回歸前後一些大狀與法官態度改變

 即便是在回歸前,在港英政府管治下,香港也從沒實行過「三權分立」。港督擁有極大的權力,實行的是港督獨裁制。回歸前港英當局以排山倒海之勢推行「玫瑰園計劃」,包括赤P角機場、青嶼幹線、青馬大橋、三號幹線等,整體規模、造價及牽涉地域之廣(包括填海造地)都遠超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請問當時有大狀和法官夠膽以環評為由吭過半句嗎?更別說搞甚麼「司法覆核」了。為甚麼現在涉及與內地珠三角經濟合作的跨境大型基建項目如高鐵、港珠澳大橋等就引來大狀政棍「阻頭阻勢」呢?為甚麼現在的法官動輒介入政治及政府的行政當中,凌駕行政主導,動輒以「司法獨大、法官治港」的心態,判決錯綜複雜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問題呢? 

 香港問題的本質是爭奪管治權的問題,看來,管治權的爭奪不僅體現在選舉政治方面,而且體現在是堅持「行政主導」還是要搞「司法獨大、法官治港」方面。事關「香港向何處去」的大是大非,整個香港社會都要嚴肅思考,要警惕港英「主權換治權」部署,藉「司法獨大、法官治港」借屍還魂!

相關新聞
香港投資移民減六成 計劃或提前修訂 (圖)
優才計劃無意再放寬申請
投資者愛買樓 收緊料屬暫時性
駐京3年最難忘 護送「阿福」魂歸港 (圖)
特事特辦日本來港簽證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數字 (圖)
港日「蝕本團」救市 半價遊東京 (圖)
北海道零旅客 拉麵橫町拍烏蠅 (圖)
居日華僑港人 不離不棄無懼 (圖)
復活節22萬內地客港掃貨 (圖)
法拉利行駛中自焚 「蠔油大王」跳車逃命 (圖)
交警6小時3翻車 2宗涉新款寶馬 (圖)
中西藥房遇竊 失20萬蟲草燕窩 (圖)
寶馬停車7分鐘 遭跳樓男壓頂 (圖)
入屋拉通緝犯 2警遇反抗受傷
「贈」金易小玲陳國柱 美亞傳加碼至百萬
祥達申禁制令 美孚居民反攻 (圖)
雙層巴撞甩招牌 警封路即時拆除
電箱短路爆炸 清潔工20%皮膚燒傷
學明無意爭主席 強調發叔是首選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