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10日報道,日本福島核電站核事故及對周邊地區所帶來的巨大影響,引起福建高度警覺,福建省政府法制辦制定的《福建省核電廠規劃限制區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近日開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為加強在建核電廠周邊規劃限制區管理,當局將在核電廠周圍設置半徑不小於5公里的限制區,以保障核電安全運行和應急措施的有效實施,保障公眾和環境安全。
近年福建核電事業快速發展,2008年開工建設了兩座核電站——寧德核電廠、福清核電廠。目前,這兩座核電站建設進展順利,將從2012年開始陸續投產運行。
規劃限制區 半徑5公里
福建目前已初步確定了規劃限制區的範圍:以核反應堆為中心,半徑為5公里。規劃限制區內禁止建設煉油廠、化工廠、油庫、爆炸方法作業的採石場、易燃易爆品倉庫、輸油(氣)管道等項目。規劃限制區內禁止新建、擴建大的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和生活居住區、大的醫院或療養院、旅遊景點,以及飛機場和監獄等項目,並限制人口數量增長。
考慮到核電廠的安全運行、反恐因素以及反應堆冷卻水源的實際需要,福建還將對以核電廠反應堆為中心,半徑5公里毗鄰海域的船舶通航進行必要的限制性管理。規定:「涉及以核電廠反應堆為中心,半徑5公里毗鄰海域內,不得新建、擴建港口和碼頭,不得新設置船舶的防台避風錨地。運輸石油、液化石油(天然)氣、爆炸品及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的化學品等船只未經主管機關依法批准不得進入;經批准的運輸船隻噸位不得超過五千噸。
另據了解,計劃投資1億元人民幣的福清核電廠應急道路已完成各項前期工作,近期將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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