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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據《南方日報》報道,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茂名市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見圖)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將於下周二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記者調查了解到,楊光亮涉嫌受賄1,100多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4,100萬元,另有違紀收入7,535萬元,其財產總值超過1.3億元。
利用職權 斂財1.3億
楊光亮於2009年10月被省紀委「雙規」,根據廣東省紀委2010年9月的通報,截至通報時已追回贓款現金7,500萬元,債券房產等全部凍結。楊光亮大肆收受紅包、索賄受賄,還將收得的贓款放高利貸、購買14套房產。楊光亮還包養兩名情婦,生活奢侈、糜爛。
記者調查了解到,楊光亮將收受的紅包、禮金進行多方投資,其中重要的一項活動便是發放高利貸。截止到案發時,楊光亮已經通過放高利貸獲利1,500多萬元。
此外,楊光亮還抓住機會積極投資房地產,他以本人真、假身份證的名字以及親戚、情婦等人的名字先後在茂名、廣州、珠海購入房產14套,並在茂名和深圳購地自建房屋兩套用於出售或出租,截至案發時已售出房產5套、自建房1套。利用茂名市建設菜籃子工程的機會,楊光亮用其親戚、司機的名義投資120萬元入股了茂名菜籃子基地發展有限公司。
楊光亮還利用個人權力參與市場投資,從中收受大量相關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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