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苗苗 廣州報道)據廣東省發改委透露,國務院近日批覆,原則同意了《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這是繼《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之後,廣東又一個上升到國家級戰略的區域性規劃。該《規劃》涵蓋廣東全部海域及廣州、深圳、珠海等14個市。根據《規劃》制定的目標,廣東省海洋經濟將在2015年達到1.5萬億元,佔廣東GDP總量的近1/4,基本建成海洋經濟強省。
廣東是全國三大海洋經濟發展的試點省之一,據悉,《規劃》提出,要將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建設成為中國提升海洋經濟國際競爭力的核心區、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的集聚區、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示範區和推進海洋綜合管理的先行區。
2015年產值可達1.5萬億
據悉,該《規劃》的規劃期為2011至2020年,重點是「十二五」時期。《規劃》主體區範圍涵蓋了廣東省全部海域和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惠州、汕尾、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陽等14個市,海域面積41.9萬平方公里,陸域面積8.4萬平方公里。不僅如此,為進一步增強海洋經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規劃》還將珠江三角洲地區的佛山、肇慶及環珠三角地區的粵北等相鄰地區作為聯動區。
從產業基礎看,2010年,廣東省海洋生產總值達8,291億元,佔全省地區生產總值的18.2%,佔全國海洋生產總值的1/5;預計2015年可達到1.5萬億元,佔廣東GDP總量的近1/4。
努力探索與港澳對接合作
此外,《規劃》與周邊多個經濟區的交流互動也成為了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的一大亮點。國務院明確要求廣東要創新合作方式,加強與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峽西岸經濟區、北部灣地區和海南國際旅遊島的對接合作,努力探索有利於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
廣東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正在積極為組織實施《規劃》做好準備。今年5月,廣東省委委員、候補委員專項視察活動第八專題工作小組已經對珠江三角洲及粵東沿海地區的海洋經濟發展情況進行了細緻的調研,沿海各市也在積極謀劃本市海洋經濟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