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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傷殘津貼申請制度對「傷殘」的定義含糊,審批因人而異,欠清晰指引及透明度。香港文匯報記者歐陽麗珠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歐陽麗珠) 殘疾人士2元乘車優惠預計明年底落實,但殘疾人士即使永久傷殘亦未必有份。勞工及福利局表示,現時全港共有57,600名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傷殘證)的傷殘人士,但有證不代表有資格享受乘車優惠,只有獲批傷殘津貼或殘疾綜援者才能受惠。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斥責傷殘津貼申請制度含糊,永久傷殘者竟不獲批傷殘津貼,亦無法得享交通津貼,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傷殘津貼制度。
截至上月31日,勞工及福利局發出約57,600張殘疾人士登記證,持證者必須是肢體傷殘、聽覺受損、視覺受損等。右腳因工傷截肢而導致永久傷殘、喪失工作能力的李誠良,多年來申請傷殘津貼不果。他表示,對社署的「傷殘」定義很失望,「就算有傷殘證,搭車都與常人一樣無優惠,公平嗎?」勞福局表示,政府只為年滿12歲至64歲,殘疾程度達100%的綜援受助人和傷殘津貼受惠人,提供公共交通票價優惠。
審批混亂 津貼時有時無
除了無法享用乘車優惠,亦有殘疾人士投訴津貼審批制度混亂。關日明於1994年因肺結核菌入骨以致大腿骨枯萎,左腳比右腳短了兩吋,他在2001年起失去工作能力,醫生為他批出證明申請傷殘津貼。領取津貼6年後,為他覆診的另一名醫生卻沒批證明,關日明「忽然」失去了申請資格,他向立法會議員求助,獲批半年,之後一直被拒申請至今。關日明不滿津貼的審批制度混亂,「怎樣才是傷殘呢?為何一時批,一時不批?」
訂立38年 制度僵化難助殘疾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關日明的情況揭示傷殘津貼申請制度對「傷殘」的定義含糊,審批因人而異,欠清晰指引及透明度。王國興表示,傷殘津貼制度自1973年訂立至今已38年,制度僵化令不少殘疾人士未能得到支援。他今天會在立法會上提出動議議案,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傷殘津貼制度,並要全面檢討現時各項公共交通工具殘疾人士優惠的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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