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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園內的窯樓。
在康百萬莊園保護所所長李春曉看來,康家的致富維財之道可歸結為八個字「以農為本,亦工亦商」。康氏家族雖然是依靠經商來發家的,但其卻始終認為只有土地才是最好的保家良策。
據了解,明朝後期康家已擁有大量土地。十一世康惠「康朱聯姻」後,康家將地產擴充到四千餘畝。清初康大勇成功經營船隊,但他並未像其他商人一樣將資產全部用於經商,而是迅速擴大土地規模,一時間康家土地達到數千頃。
康家對地產最鍾情的還要數十四世康應魁。孫憲周表示,在清廷鎮壓白蓮教之時,康應魁利用此機會,賄通清廷百萬大軍的將領勒保,供應全軍10年的糧食、棉花、布匹,發了橫財。同他的祖輩們一樣,得財之後,其便運用各種手段在當地買了大規模的土地,並開闢了三原、涇陽、富平等基地用來種植棉花。
據了解,到此時,康家的家族生意已經遍及豫、陝、魯三省十八縣,船行洛、黃、沂、渭、運六河,土地達18萬畝,家產最鼎盛時期,兩次懸掛「良田千頃」金子匾額。民間有句俗語:「頭枕涇陽、西安,腳踏臨沂、濟南,馬跑千里不吃別家草,人行千里儘是康家田」,就是用來形容此時康家的龐大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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