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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堵塞議員辭職再選漏洞的《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報告》出爐。政府新方案的主要內容,是限制辭職議員離任後6個月內不能參與同屆補選。政府下月會向立法會提交新條例草案。政府的諮詢結果表明,絕大多數意見認同以立法方式禁止議員辭職再選,清晰地反映了民意對於濫用補選行為的反感。現時提出的四個方案之中,限制辭職議員再選是較為寬鬆及爭議性較少的一個,在防止議員濫用補選機制的同時,也不改變市民的投票權利,反對派議員再沒有反對立法的理由。然而,現有方案只禁止辭職議員再選,但不能禁止同一黨或同一派的人再選,並未能完全杜絕濫用補選的行為。當局必須密切監察措施實效,因應情況定期檢討,如果有需要,應再次推出遞補機制方案。
諮詢期間,高達7成書面意見支持堵塞議員辭職再選的漏洞,儘管市民對於四個方案的看法各有不同,但都認為必須堵塞現時補選機制的漏洞。而且,多個民調都顯示,多數市民反對所謂「變相公投」,認同要及早堵塞漏洞以免補選被部分議員濫用。特別是下屆立法會將產生5名「超級區議員」議席,屆時如果有其中一人辭職再發動所謂「變相公投」,當局不僅要浪費大筆公帑進行不必要的補選,而且令補選機制成為部分議員操弄政治議題的工具,不利社會和諧穩定。限制辭職議員離任後6個月內不能參與同屆補選,正正體現了主流民意的訴求。
應該看到,諮詢期間社會爭議最大的問題,在於不少市民既認同要堵塞漏洞,但又不希望失去投票權利。最終當局採納了四個方案中限制最寬鬆的一個,只禁止辭職議員離任後6個月內重選,保留了市民補選的投票權利,也杜絕有議員利用漏洞不斷辭職再補選,可以說是一個折衷的辦法。而將限制擴及至功能組別,也較符合公平原則。既然當局已經最大限度上顧及了社會各界的訴求及意見,提出一個爭議性最小的方案,反對派議員再沒有理由反對立法,否則就是罔顧社會利益,與社會上的主流民意背道而馳。
不過,當局的方案其實並未徹底堵塞濫用補選的漏洞。只禁止辭職議員,但同一黨或同一派的人可以代其參選,不但未能完全阻止濫用補選的行為,而且可能被人用作「讓位」予黨內第二梯隊的捷徑。在新增「超級區議會」議席之後,一名議員辭職就可以發動一場全港性的補選,難保部分議員不會故伎重施。因此,目前的立法只屬階段性安排,當局應定期檢討成效,假如有議員繼續操弄補選鬧劇,當局應再次研究引入在歐洲多國早已運作多年,符合學理、法理的遞補機制,一勞永逸地解決制度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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