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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刑訴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3-05]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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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記者擠滿了人民大會堂金色大廳。 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劉凝哲)刑事訴訟法修改,是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重要議程。針對各界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刑訴法的呼籲,大會發言人李肇星明確表示,修正案草案已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刑訴法總則第2條,這既有利於體現中國司法制度的社會主義性質,也有利於司法機關更好遵循和貫徹這一原則。

 李肇星表示,中國現行的刑訴法是1979年通過實施的,並在1996年進行首次修改。本次全國人大會議即將審議的刑訴法修正案,修改面較大,並增加新的編、章、節,是中國刑事訴訟制度的重要改革和完善。

 李肇星指出,此次刑訴法修改,堅持統籌處理好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的關係,要有利於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又要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公民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利。

七方面體現保障人權原則

 李肇星表示,主要通過七方面規定體現保障人權的原則。第一、在證據制度中,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規定了非法證據排除制度。第二、在強制措施當中,完善逮捕條件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的程序,嚴格限制採取強制措施後不通知家屬的例外規定。第三、在辯護制度中,明確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可以委託辯護人,完善律師會見和閱卷的程序,擴大法律援助的適用範圍。第四、在偵查程序中完善了詢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規定,強化對偵查活動的監督。第五、在審判程序中,明確第二審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範圍,對死刑覆核程序作出具體規定。第六、在執行程序中,增加社區矯正的規定。第七、在特別程序中,設置附條件不起訴和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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