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大棠荔枝園僭建 5被告認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8-16]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早前當局拆除荔枝山莊僭建部分。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任職董事的大棠荔枝園有限公司,被指違規營辦食肆。規劃署早前發信通知5名土地擁有者,要求將食肆拆除,還原土地。惟各人均沒有理會,致遭城規署票控,昨透過律師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

 控罪指5名被告分別梁超凡、梁水泉、梁鐵夫、梁新發及大棠荔枝園有限公司,於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21日,違反《城市規劃條例》第二十三條(一),沒有遵從署方的強制執行通知書終止違規行為。案中原本尚有一名被告梁鄧氏(譯音),惟其已逝世,故控方撤銷其控罪。

違規食肆拒拆續營業挨批

 辯方大律師黃廷光昨代表5名被告承認控罪,並要求法庭將案件押後至9月宣判。黃指5名被告已再向規劃署申請覆核,表示前覆核遭駁回,因涉案食肆未能安裝水喉接駁用水,以致消防裝置不能執行,然有關工程已完成,故若覆核成功該食肆便不用拆除。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指有關違規食肆已違例超過300天,據控方稱,食肆於前天仍然繼續營業,馬官指合適的做法應停止經營,再申請覆核,且進行覆核並不構成免責的理由。馬官最後只將案件押後一星期,並著控方多加巡查有關食肆是否仍然營業。

 案情指規劃署於1990年至1991年巡查涉案地段,當時為一工場。至2010年時該地段應為鄉村式地段,而規劃署在2010年11月16日再往巡查時,發現有設施、爐具,並有「大棠名廚海鮮茶座酒家」的招牌,且有車輛停泊該處。規劃署認為該食肆並不是許可用途,故於去年3月1日發信通知要求於5月1日前拆卸,惟被告直至本年4月20日仍沒有執行要求,規劃署便發出票控。

相關新聞
中國急召日使 促無條件放人 (圖)
澳門政府密切關注
官媒:日在釣島問題須展現分寸感
民建聯到日領事館要求放人 (圖)
保釣行動委員會設街站聲援被扣者 (圖)
港新聞工作者聯會:確保記者安全
根據日本法律 48小時內應放人 (圖)
兩岸三地民眾 激昂保釣反日 (圖)
民建聯促日本停止侵犯中國主權 (圖)
港台保釣四十載愛國熱情未減 (圖)
300壯士出海 兩船破封鎖線 (圖)
台船長曾遭日方扣留
中國金牌運動員表演門票迅即售罄 (圖)
2.6萬張大匯演門票今發售
大匯演購票詳情
賀港隊倫奧佳績 特首增資源 (圖)
將軍澳建新場地 單車隊熱盼 (圖)
金牌健將26日訪澳
類固醇眼藥水 港長者滴爆眼 (圖)
市面含防腐劑眼藥水及潤眼液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